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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资委《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纲要》


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纲要》的通知

(深国资委办〔2008〕32号)

 

各处(室):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纲要》已经我委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推进落实。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纲要

 

2006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结合深圳实际和形势要求,2008年深圳市国资国企工作会议提出“要突出在加快发展中注重风险防范,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促进市属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学习淡马锡经验,积极探索将市国资委转型为法定机构”的任务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要求国家出资企业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的规定,借鉴国内外有效经验,为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能,降低出资人风险,提升出资人自身全面风险管理水平,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市属国有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制定本纲要。

 

一、深圳市国资委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必要性与意义

 

风险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无处不在、无时不在。风险既可能带来机会,也可能带来损失。发达国家许多大公司对于如何控制和管理风险已经进行了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由起初的认识风险、重视风险管理逐步完善到现在的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的理念、技术、方法和手段,已经应用于发展战略的制定、投融资决策、财务报告管理、内部审计体系建设等方面,涵盖了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制度安排,到各项业务运作的流程和操作等各个层面,形成了比较系统化、制度化、具体化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我国在80年代以前,对风险管理缺乏系统性了解和应用。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风险管理在我国也得到了快速的推广和应用,国务院国资委十分重视风险管理工作,制定并发布了《指引》,并于今年开始实施《年度风险管理报告》制度;2008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正式通过并发布了《企业国有资产法》,其中明确规定国家出资企业要建立风险控制制度。这对不断提高国有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代表深圳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深圳市国资委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加强风险管理,也采取了一系列风险防范和控制的手段和措施,开展了包括制度建设、转换机制、预算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等在内的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创新工作。通过上述工作,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质量和效益水平不断提高,出资人履职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有效防范和化解了出资人履职面临的风险。但这些与风险管理相关的手段、措施、制度规定都比较分散,系统化、专业化程度较低,在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风险认识不统一,缺乏对风险管理知识的系统性了解掌握,没有形成科学的风险观念,风险管理文化有待培育;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不够健全;缺乏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建设的系统规划;风险管理流程尚需完善;缺少风险管理的专业人才;尚未开展系统性的风险评估和制定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亟待加强。

 

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动荡,国内经济不稳定性加剧,国际经济环境更趋复杂,世界经济增长减缓,市属国有企业经营压力增大,我市国资国企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在这种形势下,市国资委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助于强化全面风险意识,提升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水平和能力;有助于与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有效对接;有助于增强适应市场规律和不断变化的能力;有助于国有资产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主要内容

 

市国资委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短期目标是进一步增强风险管理观念和意识,加强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与组织体系建设,初步搭建风险管理框架,为风险管理的深入开展和提升奠定基础。中长期目标是建立适应出资人履职需要的全方位、广覆盖、综合性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形成科学、合理、规范的防范和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保障促进市国资委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为实现上述目标,需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强化全面风险管理观念和意识

 

风险观念和意识是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基础和关键,要高度重视,通过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调研、辅导,树立全员风险意识,不断加强自身风险管理文化建设。一是加强组织,深入开展培训和学习。全面风险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主动深入学习。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要继续做好全委的有关风险管理培训工作,各处(室)要制订学习计划,全面了解全面风险管理系统性知识。二是加强宣传交流,形成良好的全面风险管理氛围。继续做好风险管理简报的有关工作,加强宣传和交流。同时,在委内的信息化平台上建立风险管理知识专区和风险管理知识问答窗口,达到逐步培养、持续优化全面风险管理氛围的目的。三是培育风险意识合规意识,增强日常工作中防范化解风险的自觉性。将风险管理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学习培训,树立风险意识、合规意识,统一认识,在工作中积极主动防范化解风险。

 

(二)建立队伍,健全机构,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组织建设

 

风险管理组织建设是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组织基础。为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能,市国资委在2007年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明确了全面风险管理的工作任务。但作为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市国资委的履职方式需要进一步探索创新。为有效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有必要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健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

 

1、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能是负责风险管理方面的协调议事工作,审议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审议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审议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以及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综合报告;审议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等。风险管理委员会领导及组成人员由有关委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并吸收外部风险管理专家参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具体人员组成和议事规则另行制订。

 

2、进一步健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现有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职能,充实有关人员,为风险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提供条件。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风险管理的原则及框架;联系沟通与协调落实其他各职能部门与风险管理有关的工作;负责对直管企业风险管理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承担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必要时,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可以与外部中介机构合作开展有关工作。

 

通过健全组织体系,在市国资委内部形成业务职能部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风险管理委员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全方位、广覆盖、综合性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三)全面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全面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

 

风险评估是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为有效开展风险管理,需要对市国资委面临的风险进行系统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研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 

 

1、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持续关注市国资委自身面临的风险,结合实际,定期不定期对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系统的风险辨识和评价)。

 

2、制订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对已经识别的各项风险进行比较,确定对各项风险的管理优先顺序,明确现阶段面临的重大风险;同时,权衡成本与效益,确定风险承受度,制定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对于重大风险事件,制定应急预案,避免风险事件发生带来的损失。

 

(四)制定规程,完善制度,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流程建设。

 

制度流程是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运转的保障,要根据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需要,在不断完善内控的基础上,建立一套有效的、与市国资委内部制度相融合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流程体系。

 

1、制定全面风险管理方面的规程。按照全面风险管理所要求的建立初始信息框架、评估风险、制定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监控改进等工作需要,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要制订相应的流程和制度,保障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有效运转。同时,制订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运作制度,协调好风险管理与业务经营的关系。

 

2、完善制度和内控。目前,市国资委是依据具体业务制度来实现对特定具体风险的管理。要根据风险评估和管理策略以及风险管理流程需要,定期不定期进行审核,查找缺陷,有针对性地进行完善。对市国资委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也需要根据全面风险管理的需要,定期评估并予以改进完善。

 

(五)依靠科技,提高效能,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

 

信息充分是正确识别和分析风险的前提条件,也是风险管理成功的基石。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将信息技术应用于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能够进行对各种风险的计量和定量分析、定量测试;能够反映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监控状态;能够对超过风险预警上限的重大风险实施信息报警;能够满足风险管理内部信息报告制度等要求。

 

1、加大投入,逐步建立完善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要制订信息化建设方案,加大投入,根据风险管理工作实际需要,逐步建立完善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同时,逐步加强和完善信息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集成与共享,实现既能满足单项业务风险管理的要求,也能满足整体和跨职能部门的风险管理综合要求的目标,从而减少从直管企业重复获取信息的情况,有效利用资源,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通过制定信息化制度,从开发、维护、安全、数据等方面加强系统控制,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并根据实际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完善或更新。同时,加强风险管理信息的保密。

 

三、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工作步骤

 

根据安排,为有效有序推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整个工作拟分三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奠定基础阶段(2008年)。一是选聘中介机构,制订工作计划。选聘中介机构协助开展工作,制订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实施。二是积极开展宣传和学习辅导,提高风险认识和风险意识。编辑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简报,搭建宣传交流学习的平台,组织委内相关人员参加国务院国资委等相关部门举办的全面风险管理辅导班,邀请国务院国资委领导、中央企业典型和中介机构进行政策解读和经验讲解。三是调研访谈,起草推进文件。赴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和其他省(市)国资委进行调研,对委领导、委内各处(室)进行调研和访谈。在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纲要和有关推进文件。四是下发纲要和推进文件,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二)有序推进、稳步实施阶段(2009年)。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包括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健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充实人员。二是指导直管企业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三是开展风险评估。由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牵头进行委内风险评估,必要时可以请外部专业顾问协助进行。四是制定制度,规范流程,完善内控。包括风险管理制度和工作开展流程,以及具体风险的管理流程和相关内控制度。五是制订信息化建设方案。结合风险管理的要求和委内信息化建设的实际,研究提出信息化建设方案。六是加强宣传和培训。继续做好风险管理简报的有关工作,介绍风险管理知识和宣传企业好的做法与验。在委内的办公平台上建立风险管理知识专区,开辟风险管理知识问答窗口。针对实际操作中的问题,组织专家对委内人员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专门培训。

 

(三)总结经验、优化提高阶段(2009年以后)。一是继续指导推进直管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并对企业推进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评。二是总结经验。对国资委和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进行全面总结。三是改进优化。提出改进全面风险管理的意见,优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化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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